本报讯 为了使自己卖的鸡爪有一个好的卖相,就掺入工业双氧水加工,日前,这名黑心的老板汪开友被诸暨市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 汪开友系安徽人,在诸暨市璜山镇农贸市场开了一家熟食店,自己加工凤爪、烤鸭等熟食制品销售。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间,汪开友为了使凤爪外表更美观,购买了工业用双氧水浸泡凤爪,然后再加工成熟食出售。到被工商查获时,一些鸡爪还泡在双氧水里,工业双氧水还剩4公斤。绍兴市卫生监督所认定:工业用双氧水浸泡过的凤爪为有毒有害食品。经诸暨市检察院立案监督并提起公诉,法院对汪开友作出上述判决。 |